郑州旧楼加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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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郑州旧楼加装电梯工作已实现全域覆盖,截至2025年11月相关答复发布时,全市已加装电梯1366部,建成电梯1100部。其相关政策、办理流程及服务支持等信息如下,方便业主了解实操要点:
1. 核心政策要求
- 适用范围:市内五区已建成且有合法权属证明、未设电梯的地面四层及以上住宅,加装电梯需在原产全建设红线范围内;别墅、单一产权住宅及列入征收改造计划的住宅不适用。
- 业主同意条件:以单元为单位申请,需经本单元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若占用业主专有部分,还需征得该业主单独同意。
2. 资金筹集渠道
- 业主自筹:业主按“谁受益、谁出资”原则,结合楼层受益大小协商分摊比例,比如可减少低楼层住户费用,采用阶梯收费结合住宅面积计算。
- 公积金与维修资金:项目取得《联合审查会议纪要》后,业主可提取本人及配偶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经合规比例业主同意,还可申请使用业主分账户维修资金(使用后分户账面余额不低于应归集额度的30%)。
- 金融与社会资本支持:资金困难业主可申请5万元以内的小额“加梯贷”,分三年还清;同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企业投资、受益业主付费”模式参与,推行“共享电梯”。
- 财政补贴:郑州已累计发放财政补贴5577万元,且部分区县会结合城市有机更新给予额外政策和财政支持。此外政府还会统一结算老旧小区加梯相关的管线迁改费用,减轻居民负担。
3. 完整办理流程
1. 制定方案与签协议:业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符合安全、消防等规范的加梯方案,同时签订协议,明确费用预算、筹集方式、电梯所有权及后续运维费用分担等内容。
2. 公示与审核:社区居委会在小区公示栏和单元口公示方案及协议,公示期不少于10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解决后,由社区盖章确认。随后需委托机构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审查。
3. 联合审查与施工:向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材料申请联合审查,办理相关备案和告知书;审查通过后,委托有资质的施工、监理单位开展施工。
4. 验收与登记:竣工后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验收,区建设部门会联合规划、消防等单位参与并签署意见;验收后30日内,需向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最后将竣工资料移交市城建档案馆归档。
4. 矛盾协调与运维保障
- 矛盾化解:若业主存在异议,可通过业主协商、物业或基层调解解决;也可通过为反对业主提供货币补偿、免交物业费、电梯广告收入归其所有等方式争取支持。
- 运维管理:业主作为电梯所有权人,可委托物业或维保单位负责日常运维;同时需设立维修基金账户,可按协议分摊出资,也可从财政补贴中预留部分资金,保障电梯长期安全运行。
